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2023年9月4日下午,山东正之源律师事务所孙先磊律师受邀到临沂市兰陵县第九中学开展“法律知识进校园,让教育惩戒有尺度、有温度”法治教育宣讲活动,并被聘请为“校外法治辅导员”,该校全体教师参加了本次讲座。
本次宣讲活动,孙先磊从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制定背景和依据出发,重点解读教育惩戒定义与类型、明确教育惩戒范围,细化教育惩戒边界,牢记“八条红线”,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为教师在教学中教育惩戒行为和方法作出进一步规范建议。
教育惩戒的意义主要是教育,而非惩戒。此次法治宣讲活动,让全体教师对《规则》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在今后工作中有尺度、有温度地开展教育惩戒,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为依法执教、规范执教、建设法治校园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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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孙先磊,山东正之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四级律师,上海海事大学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曾先后任职于上海某上市公司法律诉讼部、上海某国有企业法律部,在企业法律纠纷方面,积累了丰富实务经验。主要从事民商事领域诉讼与非诉业务。自执业以来,始终以解决当事人实际问题为原则,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担任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沂法守护”普法志愿者、临沂市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律师,努力践行作为法律人的社会责任。
孙先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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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孙小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