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单位解聘,许多员工往往自认倒霉,根本没有考虑自己是否具有免责的“护身符”。事实上,如果遇到以下六类情形,单位解聘员工是违法的。 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员工 【案例】因为梁晓燕怀孕后不时要参加孕检,而公司的工作岗位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以至于不可避免地给公司生产带来影响。而接下来梁晓燕还将面临产期、哺乳期,公司遂决定解除与梁晓燕尚有两年到期的劳动合同。 点评:公司不能解聘梁晓燕。《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也指出:“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工伤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 【案例】2016年9月
2017-04
裁判要旨 被执行人有权对生效判决提出质疑、依法申请再审,对违法裁判行为提出控告,但其以民事裁判错误为由拒绝执行的行为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案情 2010年8月9日,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对原告台州某工艺有限公司与被告刘某、郭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由两被告偿付原告货款1525400元、利息损失及实现债权费用5万元,该案经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予以维持。判决生效后,被告刘某、郭某夫妇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原告因此向三门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该院多次要求两被告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二人拒不履行。2015年6月29日,因郭某、刘某账户存款及工资不足以偿付全部债务,三门法院向郭某送达腾房公告执行房产,要求其在送达之日起30日内迁出其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以及上海市金山区两处的共有房产,但郭某仍将其位于上海的房屋出租,且拒不迁出位于河南的房屋,刘某潜逃
2017-04
2月28日,李林欣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拿到了终审判决书:李林欣须搬离自己住了十几年的房子。 事情的起因还得从2004年说起。张华强因欠李林欣款项,以房屋抵偿的方式偿还,房屋依然登记在张华强的名下,双方在合适的时候,可以通过李林欣购买的方式,完全获得房屋的所有权。 自从住进房屋后,李林欣像对待自己的家一样,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其间也多次向张华强提出直接购买房产,但多种原因都导致其购买的心愿未能达成。 2005年,李林欣与张华强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但两人都未在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限。没想到,问题却出现了。 “突然间就通知说让我搬走,也不再说卖房了。我在这儿都住了十几年了。”李林欣很生气。 “我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我和李林欣签订的是不定期租赁合同,在我提前通知对方的前提下,我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这期间的房屋装修和我们双方对房屋的买卖意向与本案无关,不能作为是否
2017-03
张超和王伟在饭局中相识,得知王伟正在租房子,张超想到自己单位还有一套空房子,单位也没有用途,可以帮王伟便宜租下来。 听完张超的介绍,王伟发现,张超公司房屋面积、地理位置等因素都很符合自己的需求,二人一拍即合。 “这是单位的房子,所以你得帮忙代开代缴租赁费税金,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就给公司负责人说说。”张超说。王伟答应后,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了租期、租金等事项,但都没有提出将代缴税金的口头约定也写入合同中。 “后来公司财务人员拿着王伟开的税票去税务局办理业务,结果被税务部门发现是假发票并进行了处罚,公司受到很大损失。”张超说。因此事协商未果,双方闹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合同中并未约定租赁费税金由王伟代开代缴,张超公司也没有证据证实双方后来对此进行了变更或者口头约定,且张超公司也未提交证据证明上述3张假税票系由王伟向其提供的,故仅凭王伟实际支付租金与税票票面金额相加合
2017-03
2015年,王丽霞租下陈建的房子开餐馆,但生意并不如意。2016年年初,王丽霞便开始与陈建协商解除合同的事情。 “但陈建的态度非常不好,到我餐馆内和我的家人、员工发生争执,还自己在门外贴上招租广告。”王丽霞回忆,“所以我在2016年1月20日就搬走了,不想再继续租了”。 没想到陈建没过多久将王丽霞起诉至法院,要求王丽霞支付2016年的租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案件的焦点在于,当事人双方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解除。王丽霞与陈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至2018年2月15日。在未发生约定或法定解除的条件时,王丽霞于2016年1月20日搬离该租赁房屋,也未就租赁房屋进行交接,故王丽霞搬离房屋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官点评: “合同解除一般有三种方式,即:协议解除、约定解除、法定解除。”李健介绍说,法定解除,指合同成立后,没有履行或履行完毕前,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
2017-03
2014年7月22日、7月26日,周先生先后两次从北京某百货公司购买了进口食品世安水果味糖(300克的18瓶、966克的2瓶),总价合计1296.6元。 水果糖中文标签标明配料为葡萄糖浆、白砂糖、酸度调节剂(柠檬酸)、着色用植物粉(甜菜根、姜黄、菠菜、荨麻)、食用香料,生产日期为2014年3月31日,保质期三年,经销商为上海某食品有限公司。 周先生称,事后其发现水果糖配料里有荨麻成分,上网查询后发现荨麻不属于普通食品及食品原料,用在普通食品里存在安全隐患。 为此,周先生先后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反映了此事。2014年8月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表示:由于目前未查询到荨麻在我国具有传统食用习惯,检验检疫机构判定其不属于普通食品,不得随意添加到糖果等普通食品中。 10月21日,朝阳区食药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以北京某百
2017-03
西女士和陈女士既是同事,又是好友,且家中各有一个10岁的女儿。2015年的暑假,西女士和陈女士相约一起带孩子赴巴厘岛旅游,各方询价之后她们选择了北京某国际旅行社。 2015年6月,西女士代表4人与旅行社签订了《委托服务合同》,确定了巴厘岛七日旅游的行程,出行日期为8月22日,旅行社负责代购机票、代订酒店、抵离接送服务,西女士等4人交纳了旅游费4万元、手续费160元。此后,西女士等人向旅行社提供了护照等相关材料。 《委托服务合同》约定,提交的因私护照由西女士等人自行办理,向旅行社提交此类证件时请确保有效期至少半年以上,否则造成损失由西女士等人自行承担。 2015年8月22日,西女士及好友陈女士分别带着女儿来到首都机场,兴高采烈的准备亲子之旅,却不料因为陈女士女儿的护照有效期至2016年2月10日,当天剩余有效期不足半年、无法打印机票而不能出境。为此,西女士4人均未出行。 预定好的
2017-03
未经业主韩某同意,开发商将天然气管道直接从窗户接入厨房,这种异常的管道铺设方式让韩某难以接受,多次协商未果后,他将开发商告上法庭。3月23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此种安装方式有悖常理,判决开发商赔偿韩某损失10000元。 2013年,韩某以40多万元的价格购买了某小区一套位于四楼的商品房,并与该楼盘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2016年交房后,韩某在看房时发现,自己所购房屋的天然气管道从室外地表通过四楼窗户接入室内,而不是经三楼通过厨房接入四楼。经查,三楼是开发商装修的一套样板房,现已出卖给他人。这种异常的管道铺设方式影响了阳台窗户的密封结构和韩某对阳台及厨房的正常使用。韩某多次找到开发商协商未果后,将其告上法庭,请求判令开放商将不正常安装天然气管道恢复原状,或做相应的补救措施,赔偿自行改造费用如打吊柜等损失15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韩某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
2017-03
重庆市垫江县某小学一年级学生小宇午休时间跑步入厕,在教室走廊上不慎碰到同学小鸿的脚,后倒地受伤,造成10级伤残。随后,小宇将学校和小鸿及其父母诉至法院,要求几名被告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5万余元。近日,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案。 原告小宇诉称,2015年9月23日午休时间,其在被告垫江县某小学校内走廊上跑步去上厕所,途中被小鸿向后伸出的右脚踢到摔伤,后被诊断为左侧孟氏骨折,经鉴定构成10级伤残,需续医费10600元。 被告学校辩称,学校在每周集会和日常管理中,都强调学生安全意识,注重学生的安全管理,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原告受伤系其不小心踢到他人脚上摔倒所致,属意外因素,学校无责任;且事故发生后,学校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积极施救,避免了不良后果的加重和损失的扩大,对事故发生无过错,故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对学校的诉讼请求。被告小鸿及其父母辩称,原告摔伤是因为其自
2017-03
2000年8月王某(女)经人介绍,与邻乡曾某相识,于同年12月底登记结婚,并在曾某处分有责任田。2015年8月,由于双方感情破裂,协议离婚。离婚后,王某的户口一直在曾某处,其责任田也一直未调整。2016年初,曾某所在村的土地被征用,经集体讨论决定村民每人分得土地补偿款3万元,同时以王某与曾某离婚为由,未将该款分给王某,由曾某截留。王某找到村集体小组及曾某协商未果后,将其村民小组及曾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其土地补偿款。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王某支付土地补偿款3万元。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0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因此,离婚或者丧偶的妇女对原承包土地被征用后的安置补助费享有分配权。本案中,原告王某虽与被告曾某离婚,但原告
2017-03
山东正之源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25 www.zzylawy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9061903号
技术支持: 智顺网络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