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与一家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因家住在公司旁边,原来的同事经常邀请我到公司里走走,陪他们聊聊天;有时我也会去员工澡堂洗澡、打开水。公司领导发现后,责令我交出出入证件,我没有理睬。公司遂让门卫在门岗处张贴了一张配有我个人照片的告示:“所有员工如发现此人,请不要让其进入;已经进入,请将其劝出。”因此举导致一些原来的同事不时拿我“开涮”,我曾要求公司撕去告示、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损失。但公司置之不理。请问,公司是否侵犯了我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读者 张声媛 张声媛读者: 公司的行为并未侵犯你的肖像权和名誉权。民法通则第100条、第101条分别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
2017-07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讯(实习记者 周蔚)宏天科技公司为吸引人才,承诺解决北京户口。落户手续办理完毕后,员工张先生即以个人发展与公司规划不匹配为由提出辞职。公司认为张先生浪费了其公司用来吸引人才的有限的户籍指标,故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近日海淀法院审理了此案,判定张先生应向宏天科技公司赔偿经济损失24000元。 2015年8月张先生入职宏天科技公司,从事技术工作。双方签订了《户籍进京手续办理特别协议》,约定宏天科技公司为张先生办理落户手续,由此产生的人事代理费、手续费、咨询费、交通费、资料费、集体户口管理等相关费用,均由宏天科技公司承担,同时约定,张先生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应为公司服务满五年,如提前辞职,应
2017-07
衢州的袁先生开始违规装修的时候,一定不曾想过,自己装修新房,会闹出人命。 几年前,袁先生买下了两套顶楼大户型房。房子到手后,袁先生就开始动手打造他理想中的江景豪宅。没想到,他装修动静太大,引来邻居投诉。接到投诉后,55岁的物业管理人员郑女士去他家检查违规装修时,却遭遇意外一脚踏空,从7楼阁楼空地摔至6楼,当场死亡。 为此,物业公司将业主告上了法庭,要求业主赔偿损失935233.32元。 日前,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决袁先生等四人承担物业人员郑女士死亡的70%责任,支付物业公司已赔偿给死者郑女士的赔偿款65万余元。 欲打通顶楼两套房 违规装修引发投诉 48岁的袁先生是衢州人。2012年,他买下了衢州市郊某小区某幢住宅楼同一单元的两套六楼顶楼房,即601房和602房。袁先生称,售楼公司在合同中承诺,顶楼住户拥有该单元阁楼通道的管理权,业主可以根据需要自主进行敲墙、开门改变
2017-07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7年4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15次会议、2017年5月25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6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7年6月27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4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15次会议、2017年5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64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2017-07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要求,落实检察环节普法责任制,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经2017年6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7年6月28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人民群众对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的监督,充分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权利,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
2017-07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七十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6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17年6月27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 (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二、将第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地方
2017-07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七十一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6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17年6月27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 (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作出修改 第五十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
2017-07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6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6月28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17年6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 (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国家情报工作机构职权 第三章 国家情报工作保障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保障国家情报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情报工作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为国家重大决策提供情报参考,为防范和化解危害国家安全的风险提供情报支持,维护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
2017-07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为准确惩罚犯罪,切实保障人权,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等规定,结合司法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第二条 采取殴打、违法使用戒具等暴力方法或者变相肉刑的恶劣手段,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而违背意愿作出的供述,应当予以排除。 第三条 采用以暴力或者严重损害本人及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等进行威胁的方法,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而违背意愿作出的供述,应当予以排除。 第四条 采用非法拘禁等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
2017-07
法制网6月20日电 记者 陈东升 王春 今天上午,全国“刷单炒信入刑第一案”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90后刷单组织者李某某通过创建平台、组织会员刷单炒信并从中牟利,共收取平台管理维护费、体验费及任务点销售收入至少30万元,另收取保证金共计50余万元,犯非法经营罪被一审判决五年六个月,连同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被判有期徒刑九个月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92万元。 经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某通过创建“零距网商联盟”(前身为“迅爆军团”)http://5sbb.com网站和利用YY语音聊天工具建立刷单炒信平台,吸纳淘宝卖家注册账户成为会员,并收取300元至500元不等的保证金和40元至50元的平台管理维护费及体验费,并通过制定刷单炒信规则与流程,组织会员通过该平台发布或接受刷单炒信任务。会
2017-06
山东正之源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25 www.zzylawy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9061903号
技术支持: 智顺网络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