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
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全文) 为更好地保障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提高司法公信力,现就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和基本原则 1.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目标是:健全司法办案组织,科学界定内部司法办案权限,完善司法办案责任体系,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公平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
2015-09
刘甲是刘乙的父亲,在刘乙10岁时,刘甲离婚,父子二人相依为命。2014年5月,刘甲突然撒手人寰,刘乙成为刘甲唯一的财产继承人。刘乙听说父亲生前置有不少房产,但不知这些房产是否真的存在,在哪里,有没有房产证。 为了证明“我爸是我爸”“我是我爸唯一的继承人”,刘乙到相关部门开具了自己和父亲的身份关系证明、家族户籍证明、祖父母死亡证明、父母离婚及财产分割证明、继承公证书等证明材料。令刘乙万万没
2015-09
广西梧州市一传销团伙为壮大队伍,精心策划骗局,以网聊美女为诱饵,将被害人骗至传销窝点,并采取非法拘禁手段强迫被害人加入传销组织而最终受到法律严惩。近日,广西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分别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陈某等10人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 5月1日上午,覃某(男)被一女网友骗至广西梧州市新兴一路48号702房的传销窝点,随后被传销组织成员陈某等六人控制
2015-09
两初中生因日常琐事起纠纷,一方趁对方在凌晨熟睡的时候用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捅其胸部,导致对方受伤住院。因作为侵权人的父母未尽监护义务,近日,广西藤县人民法院金鸡法庭对该起健康权纠纷作出判决,判令侵权人朱某文及其父母朱某峰、梁某欣三被告共同赔偿原告梁某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经济损失共计2万多元。 原告梁某源与被告朱某文系藤县藤州镇某初中同班同学。2014年6
2015-09
新“交规”实施后,仍有人以身试法,充当马路杀手,最终付出沉重代价。近日,陕西省富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郭百发因无证、酒驾、肇事后逃逸,撞人死亡后又不赔偿损失,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赔偿4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被害人家属)各项损失共计661163.50元。 2015年4月17日23时27分许,郭百发无证、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富县富寺路由南向北行至富县羊
2015-09
天津一男子在百度贴吧发布信息,欲在天津实施绑架。多名外地农村男子来到天津共同实施犯罪。一名司机深夜驾车回家,被这伙犯罪分子绑架,司机所属企业老板为了救人支付了100万元的赎金。 男子李某欠下巨额赌债,产生绑架他人勒索钱款的想法。他在一个百度贴吧里发布帖子,传递犯罪意图。很快,几名湖北、安徽、河南等地人感兴趣。2013年9月的一天,王某、周某和程某抵津。周某以回家给孩子过生日为借口退出。
2015-09
跨国恋情总会引起人们无限浪漫的遐想,但是有一种“跨国婚姻”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近日,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拐卖妇女案件作出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路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4年3月,来自越南的被害人罗某被黄某(在逃)等人以介绍工作为由,从越南拐骗至中国云南省。期间黄某等人使用殴打、恐吓的方式迫使罗某屈从。
2015-09
十一名宁夏无业人员为牟取利益,结伙同行,在宁夏、山西、甘肃、陕西等地疯狂盗窃74起,近百次的窃喜侥幸,终究难逃法律的制裁。近日,陕西省甘泉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十一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至三年不等刑法,并分别处罚金5千元至2万元。 秦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刑,在监狱度过长达四年的岁月,然而毫无悔改之心,出狱不久重操“旧业”。在2013年至2014年期间伙同同村的赵某、李某窜至甘肃境内
2015-09
假冒国企副总,声称在航母补给基地做土石方工程,湖北一男子罗某编造谎言取得他人信任,并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骗取他人285万元。近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该起合同诈骗案,维持了一审判决,判处罗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0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 只有初中文化的罗某本是湖北一农民,梦想快速致富的他经常往来于北京、广州、重庆等地,假冒中铁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名义,对外声称
2015-09
哥哥开车撞死人,弟弟跟哥哥对换衣裤顶包。日前,广西灵川县人民法院分别公开开庭审理了这两起案件。 2015年6月18日13时25分,被告人蒋某甲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到灵川县城北中石化加油站内等候加油,在启动汽车准备加油时,因疲劳驾驶致操作失误,将被害人廖某某撞倒,致其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蒋某甲与蒋某乙电话联系,告诉蒋某乙其在灵川县城北中石化加油站内开车撞人出了事,要蒋某乙赶到灵川县建筑安装
2015-09
近日,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入户盗窃抗拒抓捕转化入户抢劫案,被告人方某因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经查明,被告人方某犯盗窃罪,于2006年5月30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又因犯盗窃罪,于2009年1月14日被临湘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15年5月2日14时许,被告人方某乘车途经文桥镇白荆村时,见谢
2015-09
农妇郭某某与朋友合谋,伪造丈夫谭某某在“301”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住院的虚假病历、诊断证明、发票等资料,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款。日前,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郭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4年9月中旬,被告人郭某某与湖南省邵东县的朋友宁某某合谋利用虚假病历资料骗取国家农村合作医疗补助金。后郭某某要其丈夫谭某某将身份
2015-09
方某作为一农村信用社主任,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单位资金35万元。近日,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结此案,依法判处被告人方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被告人方某自2009年1月至2014年9月间,利用其担任某信用社主任的工作便利,采取收贷不入账和冒名贷款等手段,挪用本单位资金35万元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 案发后,被告人方某才将本息还清。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方某身为
2015-09
【案情】 2012年1月6日,市药品监管部门到刘某经营的药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已于2011年4月过期,遂将药店中的药品共4箱先行登记保存,并出具了《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2012年1月10日,市药品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理通知书》,决定立案调查,对先行登记保存物品的期限予以顺延。2012年7月30日,市药品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并处
2015-09
【案情】 张某系某镇镇长,朱某系该镇劳动所所长,覃某系朱某的下属。2014年6月5日,张某提出向朱某借款2万元,因朱某当时没钱,朱某便让覃某借给张某2万元。后覃某向张某催要借款,张某电话告知朱某让其想办法处理一下,朱某当即表示可以用劳动所收取的劳务费替张某偿还借款,并告诉张某如果要支取劳务费,还需要镇政府相关人员签字才能完成,张某默认并安排有关人员办理了签字手续。朱某遂将2万元劳务费替张
2015-09
张律师: 我的公公婆婆先后于2010年和2014年12月去世,他们育有四儿一女,均已成家。其中二儿子于2013年病逝了。现在父母留下黄浦区一间不成套的石库门公有租赁房,面积22.8平方米,房屋承租人是我公公,户口簿上户主也是我公公的名字。户口簿内有8个人的户口,我和我丈夫(老大)及两个子女,老三、老四、老五及其女儿。 公公去世前留下遗嘱称,待其百年之后,将房子出售所得的钱分给五个儿女,孙
2015-09
提问:咨询服务公司职工 谢苗苗 回答: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公职律师 胡芳 谢苗苗:我是北京城镇户口职工。2013年10月,我被一家咨询服务公司招聘为前台接待,入职当月与我签订三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为家住得离公司远,每天上班时总是遭遇堵车,所以偶尔会迟到,而我们公司的指纹打卡机异常灵敏。近日,公司以上班经常迟到为由将我辞退,正好我也不想干了,就在辞退通知书上签了字,并做了工作交接。
2015-09
近日,本报政策咨询台接到读者吴某来电咨询:前几天,公司告知吴某被辞工,当问起被辞工的原因,吴某一头雾水,他认为自己在工作期间表现良好,公司辞退他是无理的。但公司并没有给出具体的辞工理由。那么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必须要遵守哪些法律条件和法律程序? 本报政策咨询台就上述咨询,特邀请相关专家、律师回答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
2015-09
编辑同志: 我原是一家公司流水生产线的负责人。三个月前,我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公司鉴于我曾带领部分员工为公司拖欠加班费之事,与公司主要领导发生过激烈争执,遂不愿意与我续约,还假借各种理由,拒绝向我出具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甚至在我一再要求之下,仍然不予理睬。我现在失业未找到工作,虽已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两年,却一直无法办理失业登记,以致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请问,我能否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2015-09
2013年5月1日,丁某到日照某贸易公司任报关员。双方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2015年1月,丁某因私离开公司,后要求贸易公司补发2013年9月至2014年3月期间工资遭拒,遂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贸易公司支付该期间劳动报酬与经济补偿。庭审中,针对丁某在2013年9月至2014年3月期间与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产生了分歧,双方各执一词,且均无相关证据证明各自主张。 仲裁委
0539-8328377
0539-7571002
山东临沂北京路与蒙河路交汇北50米奥德0CC写字楼9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