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
【裁判摘要】 一、在网络交易中,提供交易平台的网站与交易双方之间构成居间合同关系的,网站负有合同法所规定的居间人的义务,如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合同双方如实报告,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如果违反这些义务,网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当事人通过网站交易平台与他人订立网络买卖合同,但未实际履行该合同,而是利用网站提供的合同对方的个人信息,通过电话联系方式与
2011-02
原告:南京市江浦县工程塑料厂成型车间(以下简称成型车间)。 被告:南京市江浦县工程塑料厂(以下简称塑料厂)。 塑料厂是个近二百人的镇办厂。一九八四年初,该厂实行改革,厂长在职工大会上宣布:全厂实行全浮动工资的承包责任制。此后,塑料厂将经过仔细测算的利润指标下达给各车间,与各车间分别签订经济承包合同。其中,塑料厂与成型车间签订的合同规定:成型车间一九八四年向塑料厂保证上交利润四万元,争取上交
2011-02
罪犯王平。原系宝鸡桥梁厂工人,现在陕西省第十劳动改造管教支队服刑。 罪犯王平于一九七六年秋,先后将五名幼女骗至家中奸淫,其中对两名幼女奸淫未遂。一九八三年九月二十六日被逮捕。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王平奸淫幼女多人,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第二款奸淫幼女罪,且情节特别严重,依照该条三款的规定应予严惩。但因王平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照刑法第
2011-02
原告: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乡镇企业供销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涛峰,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欧志辉,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乡镇企业供销总公司法律顾问。 委托代理人:梁贵兴,广东省湛江市物资总公司副经理。 被告:海南省达荣实业贸易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佟茂生,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赵卫,海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黑龙江省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公司。 法定代表人:聂枝玉,该公司经理
2011-02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法释〔2011〕3号 【发布日期】2011-01-27 【生效日期】2011-02-16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人民法院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法释〔2011〕3号)
2011-02
原告:广州市海龙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 法定代表人:梁汉德,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章震亚、吕辉,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广东省广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蒋厚锡,该委员会主任。 委托代理人:何雁飞,广州金桥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侯金炳,广州经纶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许广汉,
2011-02
被告人:田嘉玮。1997年5月4日被逮捕。 被告人:王国赐。1997年5月4日被逮捕。 被告人:唐传。1997年5月4日被逮捕。 被告人:高静。1997年5月4日被逮捕。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田嘉玮、王国赐、唐伟、高静犯盗窃罪,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1997年1月中旬,江政忠(台湾省台北市人,在逃)约被告人田嘉玮、王国赐到台北市一
2011-02
【裁判摘要】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被告人为获得不法利益,明知他人从事毒品犯罪活动,且掌握的大量资金可能是毒品犯罪所得,仍积极协助其以购买股份的方式投资企业经营,掩饰、隐藏资金的性质及来源,其行为构成了洗钱罪。 公诉机关: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汪照。1996年11月12日因偷税罪被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1998年7月31日被假释,2000年7月5日假释
2011-02
原告:来云鹏。 委托代理人:孟宪生,天津四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潘海涛,北京君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四通利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茅道临,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童明友、崔国斌,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原告来云鹏因与被告北京四通利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通利方公司)发生服务合同纠纷,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称:200
2011-02
【裁判摘要】 一、旅游服务机构及其导游对自然风险的防患意识应当高于游客,且负有保障游客安全的责任,应以游客安全第一为宗旨,依诚实信用原则并结合当时的具体情况对是否调整行程作出正确判断。导游不顾客观存在的危险,坚持带游客冒险游玩,致游客身处险境,并实际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其所属的旅游服务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游客遇险或者受到伤害后,相关旅游服务机构应当尽最大努力及时给予救助,旅游服务机构未尽
2011-01
申请人:胡德开。 申请人:罗素秋。 申请人:胡友川。 申请人:胡友慧。 申请人:胡友琼。 申请人:胡友正。 申请人:胡友安。 申请人:胡友慎。 申请人:杨别嘉。 申请人:胡友婷。 申请人:胡友恒。 申请人:胡友杨。 上述12名申请人向福建省厦门市开元区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厦门市公园东路80号房屋所有权归申请人所有。 申请人称:原福建漳州民兴银公司经理刘志成曾于1936年3
2011-01
赔偿请求人:郑传振。 委托代理人:伍业兴,泰宁县律师事务所律师。 赔偿义务机关: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许枝聪,院长。 赔偿请求人郑传振不服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予国家赔偿的决定,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 赔偿请求人郑传振称: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我的原判是数罪并罚,再审虽然没有改判全案无罪,但是认为盗窃罪不成立,予以撤销。就盗窃罪而言,我是无罪的,依照《
2011-01
【裁判摘要】 合同的显失公平,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利用自身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等情形,在与对方签订合同中设定明显对自己一方有利的条款,致使双方基于合同的权利义务和客观利益严重失衡,明显违反公平原则。 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设定了某些看似对一方明显不利的条款,但设立该条款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其实质恰恰在于衡平双方的权利义务。在此情形下,合同一方当事人以显失公平为由请求撤销该合同条款的,不应
2011-01
原告:谢福星。 原告:赖美兰。 被告:福建省龙岩市太阳城游泳池有限公司。 代表人:洪玉花,该公司经理。 原告谢福星、赖美兰因与被告福建省龙岩市太阳城游泳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城公司)发生服务合同纠纷,向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谢福星、赖美兰诉称:龙岩市人民政府2000年8月转发市体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联合制定的《龙岩市游泳池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
2011-01
原告:张连起。 委托代理人:刘勇,天津市塘沽区法律顾问处律师。 原告:张国莉(张连起之女),22岁,无职业。 被告:张学珍。 委托代理人:徐广秋(被告张学珍之夫),天津市塘沽工人新村青年合作服务站经营活动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杨金亭,天津市第四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张连起、张国莉诉被告张学珍损害赔偿纠纷案,经天津市塘沽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 天津市塘沽区生产服务管理局建筑工程公司
2011-0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2011-01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家赔偿费用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国家赔偿费用,是指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应当向赔偿请求人赔偿的费用。 第三条 国家赔偿费用由各级人民政府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负担。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定数额的国
2011-01
【裁判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里所称的“暴力”,是指犯罪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者强制,如杀伤、殴打、捆绑或禁闭等。 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以欺骗的方法将被害人诱至其承租的住房内,而后将被害人反锁在其事先改造过的房间内,致使被害人不能反抗,从而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属于以
2011-01
【裁判摘要】 根据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人身保险,不适用财产保险中的“损失补偿原则”。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从实施致害行为的第三者处获得侵权赔偿后,仍然可以向保险人主张保险理赔,保险人不得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已经获得侵权赔偿为由拒绝履行保险理赔责任。 原告:冯跃顺。 被告: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原告冯跃顺因与被告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永明)发生
2011-01
原告(反诉被告):海林国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浦维明,该公司董事长。 诉讼代理人:曹欣光,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晓星物产香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朴教雨,该公司董事长。 诉讼代理人:朴雨远,晓星物产香港有限公司职员。 诉讼代理人:萧志坚,广州国际商务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海林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林公司)因与被告晓星物产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晓
0539-8328377
0539-757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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