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猫旗舰店购买婚礼喜糖,“原装进口”变为“进口分装”,经营者发布虚假网页广告是否构成欺诈?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上海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存在虚假宣传行为,构成欺诈,判决被告上海某贸易有限公司退还原告彭女士货款4752元,并赔偿14256元。 2015年7月2日,彭女士在贸易公司开设于天猫商城的费列罗官方旗舰店购买了意大利费列罗巧克力食品进口零食礼盒576粒结婚喜糖4盒,商品总价4752元。该产品实物包装盒顶部标明内容为:中国分装商:上海某储运有限公司某分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QS311213010211;中国进口商:费列罗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产品实物包装盒右侧标明内容:生产日期:20150408;产品标准代号:GB/T 19343;保质期:10个月。上述产品由贸易公司通过快递寄往彭女士的收货地址,彭女士于2015年7月12日收到上述产
2017-03
近日,读者余文成向本报反映说,他于1998年参加工作,历年来一直由单位和他自己个人按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2012年9月因企业进行改制,他被裁减而失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他应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4个月。 2013年9月,经政府就业机构介绍,余文成进入某学校做后勤工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停发了剩余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到学校工作后,学校继续为他缴纳失业保险费。 2016年10月,余文成再次失业。他想知道自己可否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体期限多长? 针对余文成遇到的问题,经咨询社保机构和相关律师,得到的答复是:他可以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其原因是《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由于余文成对其再次失业的原因未介绍,他可以根据以下
2017-03
编辑同志: 我与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公司必须为我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其中,需要由我自己承担的部分从我工资中扣除。但是,两年以来,公司一直没有向我通报具体的办理情况。近日,为了一探究竟,我要求公司提供缴纳社保的明细,以便去社会保险机构进行核对。可是,公司一面表态已经办理,一面以所有员工的参保标准不同,为避免彼此攀比,影响团结,需要“保密”为由拒绝提供。 请问:公司的做法对吗? 读者:江梦婷 江梦婷读者: 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 一方面,公司侵犯了你的知情权。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即鉴于社会保险是国家和社会以保证基本生活为目
2017-03
如今的假期越来越多,除了公休日、法定假,在职职工还享有带薪年假和探亲假等假期。可是,即使这样也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在工作日总会有这样或那样的事情逼迫职工休事假,以弥补个人的需要。那么,当职工的需要与用人单位的管理发生冲突时,单位可否不批准职工休事假呢? 最近,李湘就因请事假没被批准与单位产生了矛盾。他认为自己有随时休息休假的权利,而单位认为他在休婚假、事假之后又以休事假的名义外出旅游会严重影响工作,所以不予批准。双方为此对簿公堂,仲裁裁决单位的做法没有侵犯职工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休满婚假事假又请假旅游 未获批准员工请辞并索赔 2015年7月,李湘研究生毕业后,通过面试进入北京一家电气公司工作,并担任设计工程师职务。2016年10月,李湘以结婚为由,向公司提出休婚假的申请,并提交了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随后,公司准许李湘休婚假,因其符合晚婚的条件,遂给予10天的婚假。
2017-03
编辑同志: 三个月前的夜里,我骑摩托车下班途中,遇刘某驾驶小车突然违章占道调头。为避免碰撞,我紧急右拐中驶出路外,撞上路肩处的分隔带并导致伤害。交警部门认定,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我无需承担事故责任。 鉴于刘某已就其小车向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我于近日曾要求保险公司理赔3万余元医疗费用及车辆损失等,可保险公司却一口拒绝。其理由是刘某所驾小车并没有与我发生碰撞,是我自己将摩托车驶出路外才受到伤害,完全属于单方事故,甚至不属于通常意义上的交通事故。 请问:在小车与我“零接触”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否真的可以拒绝理赔? 读者:王茹芸 王茹芸读者: 保险公司不得拒绝理赔。 首先,本案同样属于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一)、(五)分别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道路’,是指公
2017-03
对于员工的违纪行为,企业可依法制定规章制度设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对此,《劳动合同法》第39条明确规定,员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是,记者最近遇到多起因员工违纪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他们或对罚款处理不满、或对待岗、调岗降薪不服、或认为企业对其行为定性不准、用语错误甚至违反法律规定。 事实果真如此吗?北京市弘嘉律师事务所张立德律师说,员工的质疑是有法律依据的。尽管企业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员工的违纪行为类型多样,而且同类违纪行为还有情节或程度的不同。因此,企业处分员工的违纪行为需与其违纪情形或违纪程度相适应,不得随意进行罚款。 企业是否拥有罚款权? 张律师说,企业可以对员工进行罚款始于1982年4月10日国务院公布实施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该条例指出,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对于违纪职工,可以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其中,行政处分包括:警告、
2017-0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法释〔2017〕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已于2017年1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7年2月22日 法释〔2017〕5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 (2017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8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为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规范庭审活动,提高庭审效率,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案件,应当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第二条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庭内配备固定或者
2017-02
残疾人教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4号《残疾人教育条例》已经2017年1月11日国务院第161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残疾人教育条例》公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17年2月1日残疾人教育条例(1994年8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61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2017年1月11日国务院第161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禁止任何基于残疾的教育歧视。残疾人教育应当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并根据残疾人的身心特性和需要,全
2017-02
总局关于动物源性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兽药残留若干管理规定的公告(2017年第17号) 为进一步加强动物源性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兽药残留管理,禁止违法违规使用兽药,规范动物源性食品生产加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动物源性食品生产者应严格落实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禁止使用《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235号)附录2、附录3所列出的兽药超标的畜禽肉和水产品作为原料加工食品;禁止使用含有农业部公告235号附录4所列出兽药的畜禽肉和水产品作为原料加工食品;禁止使用含有《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业部公告193号)所列兽药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其他兽药的畜禽肉和水产品作为原料加工食品。 二、动物源性食品生产者应严把进货关,禁止采购无畜禽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以及注水、注胶、病死、来源
2017-02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药品技术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 食药监办药化管〔2017〕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2月22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过程中药品技术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13〕38号,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是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MP)的过渡性文件,目前,药品GMP实施工作的过渡期已结束,相应的技术转让工作也应停止。为做好《通知》涉及的药品技术转让后续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3月1日起,已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复授权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停止按《通知》的程序和要求受理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申请。 对于2017年3月1日前已受理并提交研究资料的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申请,相关省级
20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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