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工商总局令第62号 【发布日期】2014-02-14 【生效日期】2014-03-1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2号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 局长 张茅 2014年2月14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 (2014年2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2号公布) 第一章 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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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工商总局令第61号 【发布日期】2014-02-14 【生效日期】2014-03-1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1号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 局长 张茅2014年2月14日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 (2014年2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1号公布)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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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银监会令 发改委令2014年第1号 【发布日期】2014-02-14 【生效日期】2014-08-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 中国银监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号 为规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活动,保护商业银行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商业银行健康可持续发展,中国银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现予公布。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 尚福林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徐绍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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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 2月17日电 17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官网上公布了杨季康(笔名杨绛)诉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贸圣佳公司)、李国强侵害著作权及隐私权纠纷一案一审判决结果。法院判决中贸圣佳公司停止涉案侵害书信手稿著作权行为,赔偿杨季康10万元经济损失;中贸圣佳公司、李国强停止涉案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共同向杨季康支付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中贸圣佳公司、李国强就其涉案侵权行为向杨季康公开赔礼道歉。 钱钟书及其配偶杨季康、其女钱瑗与李国强系朋友关系,三人曾先后向李国强寄送私人书信共计百余封,上述信件由李国强保存。2013年5月间,中贸圣佳公司发布公告表示其将于2013年6月21日下午举行“也是集——钱钟书书信手稿”拍卖活动,公开拍卖上述私人信件。此后杨季康向二中院提出诉前申请,请求责令中贸圣佳公司及李国强立即停止相关侵权行为。中贸圣佳公司随即发表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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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王殿学 实习生闫坤 村委会将土地租出去后遇到征地,在未谈成补偿的情况下,村委会进行强制搬迁,被法院认定侵权并赔偿。昨天,该案成为最高法院首次集中公布的7起民生类典型案例之一。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典型案例对下级法院同样有约束力”。 2009年12月30日,薛海金与河南省修武县郇封村委会签订期限为六年的承包合同,承包了村中北地工业区养狐场进行狐狸养殖。在合同履行期间,因项目开发需要对薛海金养狐场用地进行征迁。郇封村委会在双方对搬迁补偿费用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且薛海金不在场的情况下,于2011年3月5日对薛海金养狐场进行了强制搬迁,造成薛海金损失。河南省高院终审判决郇封村委会赔偿薛海金狐狸损失350余万元。郇封村委会向最高法申请再审被驳回。 对于将此案作为典型案例的原因,最高法指出,当前,采用暴力手段强制拆迁,侵害群众利益的事件在各地时有发生,而少数地方政府认为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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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梅州2月17日电(唐林珍 黄义涛 范宜佳) 记者17日从广东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对被告人贾某荣先后冒充中央组织部副部长、海关副关长,以帮人“免考进入公务员队伍”为由,共骗取他人钱财52万元的案件,经审理后认定被告人贾某荣犯诈骗罪,作出驳回贾某荣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对其作出十年有期徒刑的终审判决。 贾某荣,62岁,为吉林乾安籍男子,其身材高大,颇有官相,他逢人便自称是中央组织部副部长或海关副关长,不少人对此深信不疑。 2007年5月,正在为儿子工作发愁的颜女士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自称是中央组织部副部长的贾某荣。当提到小孩工作的事,贾某荣满口答应说没问题,答应帮颜女士的小孩安排到佛山地税局工作。大喜过望的颜女士当即请贾某荣一起吃饭。期间贾某荣拍着胸膛说“一个电话就可解决,不用考试便可做公务员,三个月就可以办成此事”。接着,贾某荣向颜女士提出要15万元作为经费运作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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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珠海讯 (记者陈治家 通讯员杨远家、孙珑艳、法任)小区遭贼了,小区里保安有责任配合抓贼,但是这位保安因为捉贼“过了头”导致自己身陷囹圄。昨日,记者从珠海市香洲区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宣判了一起特殊的故意伤害案,珠海一小区保安队队长范某在追打进入小区行窃逃跑的小偷时,用PVC管把滑倒在地的小偷打成重伤。香洲区法院一审判决范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被告人范某是珠海市香洲区某小区的保安队队长。2013年5月27日19时许,范某在听到小区保安称发现两名男子到小区行窃且往小区内逃窜的情况后,随手从小区保安亭拿起一条PVC塑料管与其他保安一起追打涉嫌盗窃的男子。其中一名男子刘某被追至小区楼下花坛时滑倒在地,从其口袋掉出两部手机及一把小刀。范某用PVC塑料管殴打被害人刘某头部及手部。刘某因脑部伤势严重被送往医院进行急救,经诊断,被害人刘某颅脑损伤致脑内血肿,鉴定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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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待产的名犬被撞死,狗主人要求肇事者赔偿该犬腹中的待产幼犬。日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审结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驳回狗主人张某对待产幼犬的赔偿请求,判决被告李某赔偿9800元。 2012年12月3日,李某驾驶中型拖拉机经过荣昌县吴家镇双流村,此时张某牵着德国牧羊犬在该地段行走。犬只因受惊,挣脱锁链跑向公路左侧,被李某驾驶的车辆撞伤致死。被撞时,该德国牧羊犬系待产犬只。 经荣昌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张某损失为:牧羊母犬一只16000元,腹中待产十三只幼犬扣除死亡率及相关费用为12000元,共计损失28000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李某驾驶车辆将原告所有的牧羊犬撞死,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原告也存在对犬只管理不善的过错,致使犬只脱离其控制被车辆撞死。据此,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财产赔偿限额范围内赔偿2000元,其余26000元由被告李某承担70%的责任即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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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宅基地后,发现有花梨树长出,其权属归谁?下面的这起案件值得关注。 1984年,家住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太运村的陈佳敏和堂叔陈标国,经协商以1:1的方式相互交换宅基地,并签订了一份换地协议。交换后双方都各自在宅基地上修建了房子。陈佳敏的原宅基地上有约5平米的小磨坊,按照当地风俗,村民不在磨坊地上修建房子,因此交换宅基地后,双方修建房子时空出了磨坊的土地,双方在换地时并未提到该磨坊地的归属。不久,双方发现,在磨坊墙外沿不知何时长出一棵花梨树,到2012年时已长成周长约60““、高约3“。 2012年4月30日,这棵花梨树被盗贼从树腰处割断,树根也几乎被挖断。此后,陈佳敏将花梨树的上部树干和树枝捡回家,将树干至树顶部分种在自家宅基地上,底部至下部树干的部分以31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陈标国的妻子刘彩虹得知后认为花梨树属于自己,找陈佳敏要,因双方协商未果,刘彩虹将陈佳敏诉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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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李某于2011年3月15日入职某数码公司,担任司机,主要负责单位车辆管理。2013年下半年李某辞职离开单位后,数码公司以李某曾向公司借款1.6万元,离职前尚未还款为由,起诉至朝阳法院,要求李某偿还。 庭审中,数码公司向法庭出示了三张李某借款单原件,上面显示李某曾三次向单位借款共计1.6万元。其中因宝马车违章,借款4200元;因支付梅地亚中心地库2个车位,借款1800元;因支付宝马车过路、汽油、停车费,借款1万元。同时数码公司代理人还向法官解释说,按照公司财务报销的一贯做法,李某的这三张借款单原件,应该在李某拿发票来单位报销后,交还李某本人。可现在这三份借款单原件仍在公司出纳手中,证明李某未将相关发票交予公司,据此请求法院判决李某返还单位借款。 李某在法庭上认可他曾三次向单位借款,但称三张借款单的有关报销票据均已交给公司财务,但财务并未向他出具相关的收据或者将借款单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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