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恃有才华,找工作却处处碰壁,谈了多年的女朋友也离开了自己,今年31岁、性格内向的申某难以发泄心中郁闷,持刀到北京西站,将多名旅客刺伤。记者昨日获悉,申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据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指控,2015年3月31日7时58分,申某为发泄情绪,在北京西站北广场东侧,持刀追逐扎刺过往旅客,致使3人受伤。 当时,正在广场执勤的北京西站派出所辅警祝某、吴某前往现场巡查,祝某的衣服也被申某扎破。此后,申某被民警当场抓获。2015年3月31日,申某被刑拘留,4月28日被逮捕。该案由北京铁路运输法院法官周浩独任审判,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 庭上,申某对其被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其认罪悔罪,并期盼法庭能给予其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申某在接受法官询问时称,其自小成绩好,自恃有才华,因为读的是大专,故从外地进京求学,修了本科。因为性格内向,找工
2015-08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全文如下。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工作部门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的有关机构领导人员。 第三条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承担主要责任,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工作部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有关工作部门及其有关机构领导人员按照职责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科学认定、权责一致、终身追究的原则。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关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
2015-08
关于重申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 2015年5月份以来,民航航班上发生了多起充电宝引发的不安全事件,给航空运输安全带来安全隐患。为确保航空运输安全,现将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的规定重申如下:一、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充电宝。二、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充电宝,必须经航空公司批准且不得超过两个。三、严禁携带标识不清的充电宝。四、严禁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五、严禁非个人自用目的携带充电宝。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者,公安机关将根据情节,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上述规定同时适用于机组人员。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民用航空局2015年8月14日
2015-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 第157号 根据《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司法部第131号令),以下59家香港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通过2014年度检验,获准在内地执业,提供香港特别行政区及境外法律服务。现公告如下: 一、北京代表处 1. 香港布英达陈永元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 BRANDT CHAN & PARTNERS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HK) 批准日期:2004年4月6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发证港字2004第1-0009号 首席代表:布英达(Brandt, Keith Martin)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号嘉里中心南楼2319-22室 邮 编:100020 电 话:(010)65837200 传 真:(010)85296116 网 址:www.deontos.com E-m
2015-08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规范巡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建立专职巡视机构,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巡视监督,实现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 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 第三条 巡视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 第四条 巡视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成立巡视工作
2015-08
案情:2015年4月某天晚上,宋甲酒后在某宾馆拦住正要回家的李某的女朋友,要求陪其喝酒,李某劝阻宋甲让其女朋友回家,但宋甲不听劝阻。李某的姐夫陈某知道后,来到宾馆,扇了宋甲一耳光,让李某的女朋友回家了。宋甲给其弟弟宋乙打电话,让他给其出气。宋乙经打听知道陈某与其他人在某小饭店吃饭,于是约了王某等6人(在逃)准备对陈某进行报复。宋乙等人到饭店时约凌晨一点,饭店内只有陈某、李某等人在一个包间吃饭。李某从包间出来问宋乙等人找谁、有什么事。宋乙与李某并不相识,宋乙猜测是李某,于是就用随身携带的钢管等工具对李某进行殴打,然后又找到陈某对其进行殴打。陈某从饭店跑出来后,宋乙等人手持钢管追逐殴打陈某,陈某胳膊、后背和面部等多处受伤。经鉴定,陈某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分歧意见:对宋乙的行为如何定性存在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宋乙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宋乙伙同他人携带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符
2015-08
【案情回放】 被告人李某系沈阳市某大学在编教员。检察机关在侦办其他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掌握了李某涉嫌侵吞其保管的该校学生学费的案件线索。2014年5月18日,李某接到反贪局电话通知后到案,随即如实供述了贪污29万余元学费的事实,之后该院对其立案侦查。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身为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人民币29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李某接到检察院电话通知后,主动到该院反贪局,并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依法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一审判决作出后,被告人李某在法定期限内未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不同观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职务犯罪被告人李某经电话通知到案是否系“自动投案”? 第一种观点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2015-08
张某于2002年7月应聘到某机械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公司自2007年4月起就没有生产,随后张某离开了公司。2015年4月6日,张某诉至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公司支付2007年4月至2015年3月期间的基本生活费65000元。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31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歇业时,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基本生活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之后,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多年生活费的劳动争议,适用该法第27条1年仲裁时效的限制。本案中,公司自2007年4月起就没有生产经营,随后张某离开了公司,之后再未为公司提供正常劳动,公司与张某长期处于“两不找”状态。仲裁委根据实际情况,向双方当事人阐明法律、政策依据。经调解,公司支付张某生活费12000元。(孙帅) 来源:山东工人报
2015-08
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的事,可若因索款心切而采取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手段逼迫还钱,那就触犯了法律。近日,一对陈姓父子因索款不当被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林某与小陈是好友,林某向小陈借款5万余元,小陈多次催要,而林某则每次都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2014年1月9日22时许,小陈与父亲老陈一同再次找到林某催债,但林某仍没有答应还款。催款心切的父子俩便将林某骗到了自家的桔林中,且不让林某离开,期间陈家父子轮流看守林某,直至1月12日7时许,陈氏父子见索钱无望,才将林某放回,这期间林某在小陈家中“呆”了57小时。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陈为催要欠款伙同老陈非法拘禁、扣押他人长达57小时,其行为均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两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酌情对其依法从轻处罚,遂作出前述判决。 来源:龙岩法院
2015-08
打着自己是“海淀法院工作人员” 的旗号,能够帮助他人在承揽食堂及解决诉讼纠纷上提供帮助,骗取被害人给与的“好处费”,且让另一名被害人在经济方面遭受损失。8月13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被告人邢涛犯招摇撞骗罪一案,法院终审判处邢涛有期徒刑二年。 邢涛今年36岁,北京人,大学肄业,无业。经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8、9月至年底期间,被告人邢涛冒充海淀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谎称该法院在位于本市海淀区玲珑路、北洼路附近建设二分院,自己能够帮助被害人石某承揽食堂及后勤事务,诱使被害人石某于2013年12月注册成立北京坤鼎利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给其造成经济损失。2014年10月26日,被告人邢涛在海淀区育新花园中国工商银行育新支行处,冒充海淀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谎称能够帮助被害人王某解决民事诉讼纠纷,骗取被害人王某人民币10000元。2014年11月28日,经被害人王某
20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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