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7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一名女子3年前到台北市华中河滨公园遛狗,因水沟盖没盖好而跌入受伤。台北地院认定市府管理有疏失,判赔偿女子13万元(新台币,下同)。 法院判决指出,35岁的吴姓女子在2012年7月晚间到华中河滨公园遛狗散步,行经篮球场旁的排水沟。她主张,因水沟盖没盖好,导致她踩空跌入水沟,腿部受伤,治疗后留下肌纤维症候群等后遗症。她打官司向市府求偿医疗费、精神慰抚金、工作损失共新台币155万余元。 台北市工务局称,事后前往查看发现铁铸水沟盖并未毁损断裂,吴女不在划设的人行道靠边行走,才会发生意外。市府管理并无疏失,不须赔偿。 但法院调查后认为,工务局在事发1个半月后才去巡查,无法证明事发当时水沟盖有无问题,且吴女受伤后由男友致电投诉,可见她的伤势是因踩空跌倒所致,工务局管理确有疏失。法官判决工务局应赔偿吴女13万余元
2015-03
香港区域法院27日宣布,印尼籍女佣被前雇主虐待案中,44岁女被告罗允彤被判囚禁6年,罚款1.5万港元。 罗允彤早前被裁定18项罪名成立,包括对他人身体加以严重伤害罪、袭击罪、普通袭击罪及刑事恐吓罪等。 法官胡雅文在判刑时表示,被告的态度和行为可鄙,对家中佣工毫无怜悯之心。她又指,在现行香港法例下,外籍佣工签署合约后,不能离开雇主居所,也不能转换雇主,中介公司要向佣工收取相当于6个月薪金的中介费,有关方面要研究,是否需要检视相关法例。 香港警方2014年1月22日控告一名涉嫌虐待印尼女佣的女雇主,该雇主涉嫌至少对3名外籍女佣进行殴打和袭击,其中一名受害人为现年29岁的印尼女佣,所受伤害较为严重。 来源:新华网
2015-03
许多人会通过非法组织互助会获得利益,就是民间俗称的“做会”,然而这种方式却存在很大的风险。日前,福建省霞浦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被告人林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经审理查明,2005年农历10月至2008年农历11月间,被告人林某某以组织民间互助会为名,先后在霞浦县崇儒乡米曲村旧大队部非法组织民间标会19场,吸纳骆某某、董某某、华某某等64人参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10年被告人林某某所组织的互助会“倒会”,造成部分参会人员经济损失。经福建德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被告人林某某吸收公众存款共计人民币6852800元,造成参会人员直接经济损失达人民币1248520元。案发后,被告人林某某赔偿骆某某等34名参会人员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56704元,并取得该34名参会人员的谅
2015-03
贪念巨大、沟壑难填,想不劳而获取得巨额利益,也让走上了犯罪的道路,通过向被害人写敲诈勒索的信件,在信件中恐吓被害人其家的小孩已被下了慢性毒药,使得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信件中要求被害人在某一时间将钱财置放于某一地点以换取对其小孩的解药,晚则小孩性命不保,如若再不给钱财就用毒箭射杀被害人的家人。2015年2月26日,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被告人李某某敲诈勒索罪一案,判处被告人李某某犯敲诈勒索罪,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4年7月18日晚日时许,被告人李某某窜至亳州市谯城区魏武大道幸福桥广场亳州八中附近,将自己事先写好的敲诈勒索信件投进被害人丁某某的完美保健品店里,被告人李某某写在信件上的大概内容是:你家的小孩已被我下了慢性毒药,尽快准备36万元换取解药,不然你的小孩会七孔流血而死,不要报警,否则我会用毒箭射杀你
2015-03
俗话说“天上不会掉馅饼”,我们在购房时要小心,擦亮眼睛,不要轻信他人,防止掉进陷阱。近日,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以优惠房价为诱饵实施诈骗的案件。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4年7月8日,被告人王某在三河市某售楼处售楼时,以能够通过他人低价购买房产为由,骗取客户吕某现金20000元。次日,又以同样理由,骗取客户孟某50000元。2014年8月7日、8月10日,发觉上当的被害人孟某、吕某先后到三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因案发后王某不知去向,三河市公安局于2014年10月8日将王某上网通缉。同年12月19日,公安人员获悉王某在玉田县某售楼处工作,遂前往将其抓获。12月24日,被告人王某的亲属代其将全部赃款退还给三名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三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钱款共计70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
2015-03
27日,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法院通报8起典型滥用获取政府信息权、滥用诉权的行政诉讼案件,裁定驳回原告陆红霞、陆富国(陆红霞之父)分别针对南通市公安局、国土局、发改委、城建局、审计局等5个行政机关的起诉,对政府信息公开滥诉行为进行规制。 “原告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次数众多,家庭成员分别提出相同或类似申请,内容多有重复,且申请公开的内容包罗万象,诸如政府公车数量、牌照、品牌,刑事立案,接警处置中使用的电话号码及监控录像,拘留所伙食标准等信息,对部分信息明知不属于政府信息范畴仍予申请,部分申请目的明显不符合规定。”港闸区法院副院长潘建明说。 港闸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陆红霞、陆富国不间断地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申请获取所谓政府信息,真实目的并非为获取、了解所申请的信息,而是借此表达不满情绪,并向政府及相关部门施加答复、行政复议和诉讼的压力,以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这种将个人主观意愿凌驾于
2015-0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 法发〔2015〕3号 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 ——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 党的十八大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作出了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正面临前所未有的重大历史机遇。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人民法院各项改革,现制定《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
2015-02
被保险人意外死亡,其继承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履行保险事故通知义务,继承人与保险公司就是否应按照意外事故赔付产生分歧。近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判决认定溺水身亡属意外事故,判令保险公司再支付被保险人的继承人保险金7.8万余元。 2011年2月9日,张先生在重庆某保险公司购买人身保险,约定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的保险金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非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的4倍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保险合同中“保险事故通知”条款约定,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保险公司,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
2015-02
为节约经营成本,一饭店老板叫人改装天然气表偷气。近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偷气案,涉案人最终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相应的罚金。 2013年10月,赵某接手了一家饭店,打算改开汤包馆。装修时,他联系上了几年前曾为他申请过燃气管道的刘某,想让他继续帮忙办理这家店铺的天然气安装和申请事宜。刘某是上海市一家燃气管道工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接了这单生意后,刘某很快便帮忙安装好了相关设施并通过验收投入使用。 赵某在一次与刘某的饭局上得知可以通过改装天然气表偷气。他给了刘某3万元的改装费,让他帮忙改装燃气表。几日后,刘某带了一名临时找来的路边工人上门进行改装,赵某尝到了用气不走表的甜头。2014年6月,他突然接到一个电话通知,让他回饭店接受调查。赵某主动向公安自首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8月,刘某也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经查,几个月以来赵某利用改装燃
2015-02
本报讯(记者王巍) 到商场用餐后,发现停在停车场的车被人划花,为此靳先生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今天上午一中院通报,法院终审判决物业公司承担相关物业费等3000余元。 2014年9月13日晚,靳先生将自己的本田雅阁车停在石景山区万商物业公司停车场,用完餐准备离开时,却发现自己的车被人划伤。在查看监控录像后,发现是有人故意为之。靳先生交完停车费驶离,并自费修车。之后起诉停车场所属的万商物业公司,要求承担修车费2000元以及其他相关费用1050元。 万商物业公司拒绝赔偿,称事故责任人是案外第三人造成,靳先生应向案外第三人追偿。且靳先生的停车方式和位置不对,有主观过错,阻挡了第三人的车辆行驶,造成第三人对其车辆发泄不满划伤车辆。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万商物业公司未能提交其按时巡逻的有效证据,应当认定其对涉案车辆未尽到妥善保管义务。万商物业公司赔偿后,可向实际侵权人索赔。万商物业
20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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