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国办函〔2016〕84号发展改革委:你委《关于报送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发改财金〔2016〕1918号)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的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附件: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10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和协作配合,有序推进降低企业杠杆率(以下简称降杠杆)工作,经国务院同意,建立积极稳
2016-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审理和执行民事商事案件保障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通知法〔2016〕3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既利当前又惠长远,对稳增长、保就业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各级人民法院要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意识,深刻认识开展好当前形势下涉民间投资民事商事审判工作的重要意义。为切实抓好涉民间投资民事商事审判工作,根据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现就司法实践中应当注意的问题通知如下:一、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依法保障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稳定经济的重要基础,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是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是金融发展的重要依托,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届三中、四
2016-10
职工郝某入职后,单位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仅仅签订了一份为期3个月的试用期协议,并在试用期满前以不适合工作为由辞退了郝某。郝某能否要求未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1个月工资呢? 2015年9月,郝某通过网上招聘入职济南某食品公司,27日,双方签订了试用期协议。协议约定,郝某试用期3个月,自2015年9月28日至12月29日;试用期工资为每月2500元,实习期满后工资加绩效奖4000元。12月19日,食品公司以郝某不适合工作为由口头辞退郝某。7月15日,郝某向济南市历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食品公司支付未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1个月工资4000元。仲裁委裁决后,郝某不服,起诉至历城区法院。 法院认为,郝某自2015年9月27日到食品公司工作,双方签订有试用期协议,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
2016-10
昌邑读者郭某问:不服劳动争议裁决结果,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还是向单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答:职工若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起诉至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原告就被告”的地域管辖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而不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因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而不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也作了明确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来源:山东工人报社
2016-10
吴某系某纺织公司职工,2014年11月在工作中受伤,后被鉴定为9级伤残。因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今年3月,吴某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由公司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时,按其工作年限支付8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纺织公司拒绝。那么,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能否兼得经济补偿呢? 首先,从两种补偿的性质来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对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一次性支付的费用,分别用于伤残后的医疗、营养和对因工伤导致的就业能力损失的补偿。用人单位依法参加了工伤保险并足额缴纳了保险费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否则,两项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按照赔偿标准支付。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向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制度的立法本意主要在于对劳
2016-10
刘某与某农机站、农机局之间存在人事关系。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农机站为刘某缴纳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但此后未为刘某续缴。刘某现在已达到退休年龄了,却因此享受不到退休待遇,于是到法院起诉,要求农机站及农机局按照退休职工的标准,支付其退休金。法院审理后认为,农机站未为刘某足额缴纳社保费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是造成刘某达到退休年龄后无法享受退休待遇的主要原因。但是,由此引起的争议,属于履行聘用合同引起的争议,是人事争议的范畴。人事争议应当先进行仲裁,刘某未经人事仲裁程序而直接向法院起诉,属于起诉不当。 评析:本案主要涉及发生人事争议时,当事人应当选择的救济程序问题。自人事部门和劳动部门合并之后,原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也已与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合并成一个仲裁委员会,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在有些方面也都可以适用劳动法
2016-10
单位以职工卢某在工作中给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失为由,扣罚卢某当月工资,是否合法呢? 卢某在某编织袋公司从事车工工作。2015年11、12月份,编织袋公司以卢某所在工序的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为由扣罚卢某12月份工资2150元。卢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补发。 仲裁委审理后认为,《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作为管理者,有权对劳动者的工作进行安排、考核,并依法、依约、依规支付劳动者对应的劳动报酬。若劳动者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有权对其作出扣发奖金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也可要求给予适当补偿。对职工进行罚款的依
2016-10
中新网南京10月20日电(孙权 石倩)江苏无锡一名男子堵某因拖欠工人工伤保险赔偿被法院强制执行。就在无锡新吴法院法官依法拘留该男子并带离现场时,男子的母亲张某竟然张口咬伤了办案法官。20日下午,在堵某被拘留后,其母张某也因以暴力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被法院司法拘留。 据了解,堵某是无锡富力逊公司的负责人。此前,该公司因拖欠工人向某7万余元的工伤保险赔偿而被法院强制执行。期间,富力逊公司却“悄悄”迁址。后来,无锡新吴法院经多方打听,才在无锡硕放工业园发现了富力逊公司新厂的“身影”。同时,办案法官还找到了堵某的妻子,多次敦促其履行赔偿义务。 “不过,这家公司在已经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前提下,依然拒不履行。”办案法官称,这家企业负责人答应和解,却未有实际动作。今日下午,新吴法院执行法官进入富力逊公司新厂区时发现,工厂处于正常运转之中。公司负责人堵某看见执行法官后承认,现在自己的工
2016-10
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现将《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6年9月29日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人民健康,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建设健康中国的大政方针、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为党和国家卫生与健康事业长远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这次大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大意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健康放在突出位置,立
2016-10
工商总局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工商消字〔2016〕2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当前,以电子商务为主要内容的互联网经济发展迅猛,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对扩大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互联网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也日益凸显,制约了互联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互联网+”发展战略的实施。为进一步加强互联网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局决定用3年左右时间,开展网络消费维权重点领域监管执法,有效遏制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进一步提升网络消费维权工作水平,促进网络经济在发展中逐步规范、在规范中健康有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持一体化监管,依法保护互联网领域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坚持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强一体化监管,保护互联网领域消费者合法权益,既是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也是工
2016-10
山东正之源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25 www.zzylawy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9061903号
技术支持: 智顺网络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