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是某公司电工,2012年10月与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14年1月,公司变更了法人代表和部分管理人员,不久,公司与张某解除了劳动合同,理由是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3月,张某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恢复工作岗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经调解,公司同意张某继续回单位上班,并补发张某2个月的工资。 评析:根据《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第26条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客观情况”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主要包括:企业迁移、企业改制、部门撤并、企业产品结构调整等。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企业内部承包、企业分立或被兼并等情况虽然属于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但这些情况不会影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因此,《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
2015-03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带头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司法权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任何领导干部都不得要求司法机关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处理案件,都不得要求司法机关做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 第三条对司法工作负有领导职责的机关,因履行职责需要,可以依照工作程序了解案件情况,组织研究司法政策,统筹协调依法处理工作,督促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为司法机关创造公正司法的环境,但不得对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司法裁判等作出具体决定。 第四条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不得执行任何领导干部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有碍司法公正
2015-03
关于印发《关于严格廉洁自律、禁止违规插手环评审批的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防止环保系统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插手环评审批或者开办公司承揽环评项目,根据有关廉政制度规定及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我部制定了《关于严格廉洁自律、禁止违规插手环评审批的规定》,并经部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严格廉洁自律、禁止违规插手环评审批的规定 http://www.mep.gov.cn/gkml/hbb/bwj/201503/W020150327583835122169.pdf 环境保护部 2015年3月24日 附件关于严格廉洁自律、禁止违规插手环评审批的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2015-03
3月27日,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私自盗取、贩卖三峡库区珍贵文物案一审公开宣判。其中,王跃峰、黎建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张启渝、游明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王跃峰、黎建、张启渝违法所得人民币各40万元予以追缴;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的青铜马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移交到文物主管部门保存利用。 2011年4月,被告人王跃峰、黎建、张启渝结伙盗掘云阳县复兴场镇外江滩边一古墓,获取墓葬中青铜马一匹,3人将该大铜马以120万元地下交易给文物走私人员游明,各分赃款40万元。2014年7月23日,游明在贩卖铜马的过程中人赃俱获。经鉴定,该铜马出土于东汉古墓,马长96厘米,宽25厘米,高89厘米,属国家二级保护文物。 来源:新华网
2015-03
中国江苏网3月25日讯 (记者 曹敏 通讯员 何婧) 生于1994年的如皋小伙陈某到南通市区某餐馆打工,认识了老板娘的女儿小琳,谁知这次恋爱经历为他带来了一场“红颜劫”。日前,南通市崇川区法院以强奸罪,一审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四年。陈某未提起上诉,3月24日,该判决已生效。 去年7月,陈某来到市区一家餐馆后厨打工。适逢暑假,老板娘的女儿小琳刚小学毕业,也整天在店里玩。虽然出生于2002年,只有12周岁的小琳看上去已经像个大姑娘。外形清秀的陈某很快引起了小琳的注意,赢得了她的好感。陈某知道小琳只有12岁,但男女之间的吸引让他忽略了年龄的界限。不久,两人就私下处起了男女朋友关系。 7月底的一天,小琳让陈某去开间房,说有事要跟他商量。陈某便在市区一家招待所开了房间,随后小琳进入房间,两人发生了亲密关系。有了亲密接触,两人的关系迅速升温。到了11月,小琳又一次在饭后让陈某去开房,并给了
2015-03
借助非法手段获取的学业成绩,不仅难以使学业有所成就,反而丧失了基本的诚信。近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被告人利用自制软件侵入多所高校教务计算机系统,为学生修改成绩牟利案件,在惩治犯罪的同时,也为企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优良学业成绩的学生敲响了警钟。 经审理查明,2013年4月,被告人董某向被告人刘某传授利用其自制的EXP软件侵入大学教务计算机系统的方法。被告人刘某利用该方法,于2013年5月至10月间,通过EXP破译密码软件先后侵入10余所高校的教务计算机系统,为20余名学生修改考试成绩,非法获利人民币18万余元。一审法院经审理,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六年;以传授犯罪方法罪,判处被告人董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没收二人的违法所得。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刘某向天津二中院提出上诉,天津二中院经审理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中国法院
2015-03
产妇因药物过敏继发肺炎高烧 护士仅让物理降温 医院治疗有过错 被判赔偿55万 女子在医院剖腹产下一女婴后浑身奇痒,继而引发高烧,一个多月后不治而亡。其丈夫张先生认为医院诊治不力,与女儿一同将医院告上法院。记者上午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房山妇幼保健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应按40%的比例赔偿原告各项损失55万余元。 事发 产妇浑身奇痒 月余不治而亡 张先生起诉称,2013年1月9日,妻子到房山妇幼保健院住院待产,5天后剖宫产娩出一女婴,剖宫产后行左侧卵巢囊肿剥除术。 妻子回到病房后感觉身上奇痒,浑身起疱,不久又开始发高烧。护士表示,刚做完手术发烧属正常现象,并要求他给妻子进行物理降温。由于物理降温无效,医生便开具处方药“百服宁”,但妻子仍高烧不退。 1月18日,妻子被转入房山妇幼保健院内科治疗,当日内科诊断为“支气管哮喘合并肺部感染”
2015-03
一心想着快速挣钱,男子在网上购买了开锁工具,并多次实施盗窃。日前,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件。被告人赵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3年7月中旬,被告人赵某使用事前在网上购置的开锁工具撬锁进入安次区永华东道某工厂宿舍张某家中实施盗窃,未盗得任何物品。 2013年7月26日凌晨,被告人赵某使用同样方法进入广阳区建设局李某家中,盗走棕色挎包一个,内有现金200余元及身份证、驾驶本等物品。 2013年8月下旬,被告人赵某撬锁进入安次区永华西道农林局宿舍李某家中,盗走现金700元及银灰色佳能牌数码相机一台,该相机经安次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价值1050元。 2013年9月3日夜,被告人赵某撬锁进入安次区永华东道东苑小区吴某家中实施盗窃,未盗得任何物品。而后又撬锁进入该小区祁某家中,在实施盗窃时被当场抓获。
2015-03
张某于2013年9月1日进入蒙阴县某公司从事销售工作。2013年10月1日,双方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1200元,另外销售人员可以从产品销售利润中提取40%的提成,因公司支付了高额提成,张某的病、伤、残、亡等待遇公司均不负责。 2014年11月28日,张某外出公务时发生交通事故,腿部骨折受伤。张某要求公司支付伤残待遇,公司称劳动合同中已约定用高额提成冲抵伤残待遇,不应再重复支付。张某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咨询:用提成冲抵伤残待遇合不合法?公司应不应该再支付伤残待遇? 劳动仲裁部门答复,《劳动合同法》第3条、第26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违反法律、
2015-03
安装空调不合规范 侵犯相邻权法院判整改 邻居将空调外机安装在自家窗户附近,空调噪音和滴水声等严重影响了其正常生活。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日前对此起相邻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赵某安装空调的行为侵犯了伍某的相邻权利,判令赵某将空调外机拆除或迁移至距离邻居伍某房屋任一窗户不小于3米的位置处。 伍某系渝中区滨江路A房屋业主。赵某系渝中区滨江路B房屋实际所有人。A房屋与B房屋相隔一条径深约为5米、宽约1.5米的采光井。A房屋有四扇窗户面向该采光井,B房屋有两扇窗户面向该采光井。 2014年7月,赵某在其中一扇面向采光井的窗户下安装一空调外机,该空调外机距离伍某家的三扇窗户分别约0.78米、1.5米、2米。 另查明,赵某安装空调处无落水管且并非建筑物预留的空调安装位置。 伍某认为,空调的废气和热浪直接排到伍某房屋内,空调噪音和滴水声
20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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